前言
为了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结算于 10 月 21 日向证券公司在内的各市场参与主体下发了《关于使用再贷款回购增持股票开立专用证券账户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详细介绍了再贷款回购增持股票开户事宜。
开户申请
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在回购增持公告发布后,应参照《证券账户业务指南》和《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准备必要的开户申请材料。
在提交申请时,需在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中特别注明“本公司/本人承诺该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使用再贷款回购/增持股票”。
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根据回购增持股票上市地的不同,通过证券公司或直接向对应的中国结算京、沪、深分公司提交开户申请。
开户审核
证券公司收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提交的开户申请材料后,应查阅回购增持公告,审核确认相关申请材料合格,通过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通用模块,向回购增持股票上市地对应的中国结算分公司提交开户申请。
证券公司应做好开户申请材料保管等工作。
中国结算各分公司收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通过证券公司或直接提交的开户申请并审核通过后,为其开立专用证券账户。
其他事项
《通知》未尽事项,适用中国结算证券账户管理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
回购增持再贷款相关背景
10 月 18 日,央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贷款首期额度 3000 亿元,年利率 1.75%,期限 1 年,可视情况展期。
《通知》指出,21 家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至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回购增持再贷款案例
10 月 20 日,招商蛇口、中国石化、中国外运、广电计量、兆易创新、中远海能、中远海发、招商轮船、阳光电源等公司公告称,获得银行贷款额度,授信用于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计划。合计涉及的资金总额超过 100 亿元。意味着首批回购增持案例正式落地。
券商争抢回购增持再贷款业务
从业内获悉,至少有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华创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财富证券、第一创业在内的多家券商已经向上市公司客户群体和股东发布增持再贷款业务指引,展示自身平台优势,积极抢夺客户。
国泰君安表示,该公司有良好的用户口碑和丰富的股权服务经验,针对回购、增持业务的各个环节,面向上市公司及股东提供覆盖全流程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东方财富证券也发布推文,积极展示自身平台优势,表示该券商围绕上市公司客群,设立专业服务团队,为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增持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海通证券也在公众号文章中表示,财富管理部门向上市公司客户推介增持回购贷的综合交易服务,分析有高股息高成长、现金流充裕、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