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1日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定,湖北省监察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效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效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效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效廉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公开通报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已升至49人。
简历
张效廉,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山东梁山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
1981年9月至1986年7月,在北京林业大学林业系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学习。
1986年7月至1989年12月,留北京林业大学林业系工作。
1989年12月至2001年3月,历任共青团北京市委研究室副主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共青团北京市委书记。
2001年3月至2005年1月,历任北京市房山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北京市房山区区长。
2005年1月至2006年2月,任黑龙江省省长助理、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党委书记。
2006年2月至2007年1月,任牡丹江市委书记。
2007年1月至2010年3月,历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哈尔滨市长。
2010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8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后转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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