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近日,金山区人民法院枫泾法庭审理了一起涉及网约车租赁的案件。司机小刘在网上看到招聘广告,称在上海开网约车可以轻松月入过万。小刘心动后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应聘,并交了2000元押金。工作没几天,小刘就发现公司制定的考核要求非常困难,最终工作两个月只拿到4000多元报酬。公司还以各种理由扣除工资,并要以违约为由扣除押金。小刘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返还1000元押金,并支付各项费用14409元。
行业乱象
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目前上海市普通网约车司机的时薪为50元左右。以每天净跑车时长10小时,一个月工作26天,休息4-5天来计算,月薪为13000元左右,与招聘人员告知小刘的月薪轻松超过2万有不少差距。除了夸大事实外,据金山法院表示,这些汽车租赁公司绝大多数都没有进行过开展租赁业务的备案。一些公司甚至将车辆出租给个人用于非法网约车经营。
新型诈骗案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汽车租赁公司利用高薪诱惑网约车司机,签订包含陷阱条款的租车合同。然后故意制造违约,强占押金和工资非法获利。这些犯罪团伙同样用高薪吸引司机,但提供的车辆绑定的是小众冷门平台,司机很难达到流水标准。司机跑几天车后,公司就以其达不到流水标准,违反每天平台流水超过600元的条款为由,收回车辆、吞掉押金,再将车辆借给别人。
该团伙还将有划痕的车租给司机,利用大多数司机验车时不仔细,收车时要求司机赔偿。又以有违法即为违约的条款,谎称车辆有交通违法,收走租车人的押金。
律师说法
- 汽车租赁公司扣除押金必须具备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 公司找各种理由扣除报酬,如果没有合理依据,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克扣工资的行为。
- 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附送相关材料。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结语
网约车租赁行业乱象丛生,广大司机朋友在选择租赁公司时一定要谨慎,注意以下几点:
- 查看公司是否正规备案。
- 仔细阅读租车合同,了解违约条款和押金扣除规定。
- 试运行一段时间,如果发现公司存在问题及时反映。
希望通过报道,能够让更多的网约车司机了解行业乱象,避免陷入租赁套路。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维护网约车司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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