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五个必经程序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组织,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设立一个合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依法走完以下五个程序:
第一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据: 《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提交材料:
1. 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
8.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 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 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收费内容: 无
注意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应为:行政区划+字号或商号+产业类别+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无需年检
第二步:办理合作社公章
办理部门: 公安局
依据: 《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
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内容: 刻章费,根据材料不同,数十元到一百元不等
注意事项: 目前专业合作社需要的公章有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共三枚
第三步:申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办理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 《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提交材料:
1. 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