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宣判。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情回顾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生在2013年至2014年间。余华英等人以免费治疗儿童为由,将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等地的多名儿童拐卖至广东省佛山市惠东县,并以2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价格出售。
2014年11月,余华英等人被警方抓获。经查,余华英共参与拐卖儿童11人,其中7人被解救,4人仍下落不明。
一审判决
2016年12月,余华英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余华英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
2017年12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余华英的上诉,维持原判。
死刑复核
二审判决后,余华英被移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余华英的死刑判决。
重审宣判
此后,余华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了复查,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22年12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重审。
重审中,法院重新审查了证据,并听取了相关证人的证言。法院在查明余华英拐卖儿童11人的犯罪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巨大性,依法作出重审宣判。
判决意义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重审判决再次表明,拐卖儿童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国家对此类犯罪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判决对拐卖儿童犯罪分子具有强烈的威慑作用,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判决也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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