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报
2024年10月21日,淄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接到辖区内群众报警称,其通过高某某代办存入淄博齐商银行的存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取走。
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10月23日立案侦查。当日,嫌疑人路某某(女,59岁,临淄区人)、高某某(女,62岁,高新区人)被抓获。
经初步审查,路某某、高某某共谋以高利率回报为诱饵,揽收群众资金存入淄博齐商银行,并将存款回单交于储户。随后,二人利用持有的储户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将存款取出挪作他用,造成群众资金受损。
二人均非银行工作人员。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银行信息
淄博齐商银行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是全国第四批城市信用社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9年2月13日,经原银保监会批准,更名为齐商银行。
齐商银行下辖淄博支行、鲁中支行和西安、济南、滨州、东营、潍坊、济宁、威海、临沂等10家分行级单位。
相关新闻报道
日前,一山东本地资讯博主在社交平台发消息称,山东淄博一女子多年来在淄博齐商银行存款40多万元,取款时余额却为零。查询流水发现,在银行柜面存入银行卡的每一笔钱,存款当天都在储户未知的情况下被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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